從朋友口中得知二個以前公司的同事在元旦意外過逝,在2007年的一開始就結束了一生。

很訝異,真的很訝異。他們二個是男女朋友,其實嚴格來說並不算熟,以前在公司分屬不同部門,不過業務上常有接觸,我們先後離開公司,也沒交集,因為分屬不同的朋友群,再聽到他們的消息時,竟是個令人遺憾的消息。

吃完飯回家的路上,我想起了慶一,那個墜落在澎湖外海的女孩,從新聞跑馬燈上看到她的名字,我還記得當時我從頭皮麻到腳底,心裡想著會不會是同名同姓,但她特別的名字在同一家公司內同名同姓的機會少之又少。一個年輕、美麗的生命就這樣墜落,後來我才知道,她那天是被抓飛的。

我也想起了思宇,我生平第一支煙(也是到目前為止唯一的一支煙)是她給我的,在冬日午夜的台中火車站前,不過我不會抽,吸了二口就很浪費的丟掉了。畢業後沒多久得知她得了肺癌,嚴重到只能在家休養,那次去看她,因化療掉光了頭髮,她戴了假髮和當時的男友出來接我,那時她精神不錯,我們還一塊吃了飯才回去。我們也聊了很多,因為她說豆芽菜是健康的食物,從此原本不吃豆芽菜的我開始吃豆芽菜了。

後來母親節隔天晚上,她走了,我在床上悶聲哭泣怕被室友聽到。去看她時,按照習俗,先離開人世的孩子是不孝的,靈位不能放家裡,只能放在殯儀館內。後來她火化了,骨灰放在靠海邊的塔內,我和當時的男友現在的老公還去看過她好幾次。

後來漸漸沒去了,也沒再特別想她。而如今,也人事已非了。

32歲的我,回想逝去的歲月、和我逝去的朋友們,又再次對活著這件事感到懷疑。生命那麼脆弱、那麼不確定,存在到底是為什麼?值得活下去的人們,為何令人遺憾?而不想活下去的人,又為什麼無法停止折磨自己和別人?

死亡,是一件無法挽回的事,隨青春逝去的我的朋友,一路好走。

yenchu02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今天的新聞說,有一個單親爸爸,將二歲大的女兒獨自留在家裡,每天以吊繩的方式將食物吊到二樓家中給女兒吃,就為了多爭取一些時間、多跑幾趟貨運。這種方式實行了一年多了吧!直到前幾天因女兒肚子餓大哭了很久,鄰居覺得有異報警才知道。

我想起之前看過報導,目前法令、機構都是幫助單親媽媽比較多,很少有幫助單親爸爸的,不過我覺得,單親爸爸也很少求援吧!男人就是這樣,有事往自己肚裏吞,有時連朋友都啟不了口,更別說尋求外力的幫助了。

也許他們覺得,只要讓孩子吃飽穿暖,拼命賺錢就夠了,運氣好的話也許會遇到不錯的人,就可以給孩子一個媽了。不然自己的媽媽、姐妹也大多會幫忙照顧小孩,所以問題不大吧!

但女人就不同了,在現實生活的辛苦之餘,她們的心情可是一點也不會隱藏或轉移,加上身為女性原本就具備的一些弱勢條件,大家看到「一個女人獨自扶養小孩」總是會寄予同情,也會給予協助,而女性就有這個好處,接受別人幫助或是求援是正常的,但對男人來說,可是沒有面子的事情呢!

也許大多數的男人會認為,像這類婚姻、感情、家庭、親子問題是家務事,不關別人的事,他們也不會去管別人的家務事。可是有時候自己身陷其中久了,有些角度就看不見、就會忽略了。尋求幫助不是什麼丟臉的事,可以讓事情更圓滿不是很好嗎?

聽說那個小女孩將被社會局強制安置在寄養家庭,單親爸爸很無奈,但如果女兒能得到更好的照顧他也只能同意。要是換作單親媽媽,也許會拼了命的想留住女兒,「再怎麼苦,也要和女兒在一起!」當男人認知到自己無法達到最好的境界,他會願意割捨讓孩子得到較好的照顧,即便是在陌生的環境中,即便是骨肉分離,他知道他給不了最好的,所以他認了。但女人會認為,所有困難她會想辦法客服,沒有人能取代骨肉親情,這比什麼都重要。即便她將更辛苦、將失去自己的自由,她都心甘情願,這就是「認命」嗎?

到底是女人比較認命?還是男人認命?兩種人的認知本來就不一樣吧!

yenchu02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這個話題一定要來聊聊,而且就發生在上個月。

話說我出差到新竹,住在中X飯店,建築可是古色古香,就連房門也要復古的要用一般鑰匙開。當晚我和同事WT一起住,晚上兩人特別跑到附近小逛一下,回到飯店梳洗完就上床睡覺了。因為空調很悶,我翻了好久才睡著。

我是側睡的,突然感覺好像有人從我背後在拉我的棉被和衣服,我心想「不會吧!又來了」(因為前幾個月在台南的飯店好像有被壓)

我用力想發出聲音叫WT的名字,她就睡我隔壁那張床,我背對著她,可是發不出聲音,我用力再用力,好不容易發出像小朋友呀呀學語不清楚的字,我再用力終於叫出WT的名字,然後我就可以動了,我翻身看到WT醒了,她問我怎麼了(到這邊為止,我以為我們已經醒了)

結果我看到她身後的窗戶外有一個長頭髮的女生,臉被頭髮遮住了。我們住10樓吔!我心想「不會吧!我們還沒醒?」我轉身拿起床邊的電話要聯絡櫃台,剛拿起話筒就感覺她已經到我身邊想搶我的話筒,我很用力想發出聲音,但是喊不出來,我繼續很用力的喊,終於喊出「救命!」接著我就醒了,WT也醒了,我們是真的醒了。

WT問我怎麼了?我說「嗯!好像碰到怪東西」她沒說什麼,我們沈默了一會兒,我說「我們開燈睡好不好?」接著我們就開燈睡到天亮。

隔天到分行去,WT向其他同事描述前一晚的遭遇,熱心的經理說剛好附近有位她認識的中醫師會收驚,熱心的協理也馬上表示待會忙完就開車帶我們去。經理說,是不是真的遇到好兄弟那中醫師一看就知道,若沒有就會叫我們回去了。

走進中藥店,看起來酷酷的中醫師到我面前撥開我的瀏海,「有,這個有」接著便用手在我額前比畫了幾下,就好了。要我回去24小時別洗額頭,還跟我說,已經跟我一個多禮拜了。

回到台北,大家聽說了這個遭遇都驚奇不已,經理體敍的叫我暫時別出差了。大家還叫我要去行天宮拜拜(慚愧的是我還沒去拜),連著幾天在公司遇到人都會關心的問我「還好吧!」

其實我是還好啦!只是那個當下身體滿不舒服的,也有人說是我氣太虛、心不開。反正人平安就好啦!也許是要我幫忙也說不定,那晚臨睡前我還唸了心經呢!不過我不懂的是,那個長髮女子的臉被遮住了,可我看到她在窗外時腦海中竟浮現「我愛黑澀會」裏小婕的臉,可能是睡前在看我愛黑澀會吧!

下個月開始我又要出差了,拜託!靈界的朋友請不要再來找我了!

yenchu02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

這是一個真實故事~~

話說那天我的朋友一早公出送公文,才走出公司大門,在忠孝東路上,一個老頭上前叫住我朋友~~

「李小姐、李小姐」

朋友:「不是、我不是李小姐」

老頭看了我朋友制服上的名牌,「蔡小姐、蔡小姐,我是李中華啊!大家都認識我」

朋友心裡OS「我可不認識你」

老頭自顧自的說「蔡小姐,我們要約復興南路還是大安路,你選一個」

朋友心裡頓時覺得不對,轉身快步離開。沒想到一會兒一回頭,那老頭子小跑步追上來,氣喘虛虛的說「蔡小姐,我都跑來了」

「蔡小姐,一個小時就好,不然二個小時也可以,看是要去豪麗還是喬和,我看我在豪麗等你好了」

咦!豪麗不是Hotel?媽呀!我那單純的朋友這才驚覺遇到老色狼了。這時老頭子說了一句最經典的~~

「蔡小姐,不做可惜啊~~」

天啊!我朋友拔腿就跑!

哎!男人果然到老都是一個樣!

yenchu02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自由行最棒的地方幕過於可以睡到自然醒,我們睡到忘了按下「請勿打擾」的燈號,結果10點多就被連串的門鈴聲吵醒,一個可媲美「女傭變鳳凰」的漂亮服務人員一臉抱歉的直說打擾我們,唉!我們也該醒了,繼續買東西、吃東西、買東西、吃東西!

酒店旁剛好有一家「小肥羊火鍋」,聽說在內地可是紅的不得了,可是我們二個弱女子戰力都不強,吃火鍋實在是太可惜了,還好他們有飲茶吃到飽。我們一上樓,偌大的餐廳內竟然一桌客人也沒有,11點了吔!果然香港人都起得比較晚。不愧是來自塞外的小肥羊,少不了鮮美的牛、羊點心。等我們點好菜,突然四周都坐滿了人,許多都是攜家帶眷的,這就是香港人的假日生活之一~~飲茶早午餐。

書上說拜拜最好的時間是11點到下午1點,我們吃飽立刻坐上地鐵去黃大仙祠朝聖一番。下了車突然看到許多阿sir,這裡真是香火鼎盛到需要出動阿sir維持秩序啊!可是我們卻不得其門而入,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今兒個是祈福大會,下午3點以後才對外開放,可是來都來了,總得在門口拍照留念才甘心。

今日無緣面見黃大仙,我們就直殺到太古廣場。終於找到我仰慕已久的ZARA,真的是又便宜又好逛,在裏頭逛了一個多小時還覺得意猶未竟。太古廣場的動線其實有點像京華城,不過更大、品牌更多,而且還有不少店中店。我們可是大包小包的滿載而歸,不過今天可沒這麼容易就結束,回到飯店把戰利品一丟,立刻整裝到女人街去。

女人街就像台灣的夜市,不過還是很符合香港的空間文化--向上發展。所有東西都往上放,抬頭真是不見天日,而且走道非常小。之前看雜誌說到女人街買東西一定要殺,不過我發現在你開口之前小販們通常自己都先殺的體無完膚,可是還是得貸比三家、豪不留情的殺他一殺,而且愈往裏走愈能殺到好價錢,東西則要好好挑過。

逛完女人街回到飯店已經11點了,我們都累攤了,這時房內電話響起,我納悶的接起來,「馮小姐,今天是妳的生日,我們飯店特別準備了一個生日蛋糕要送給您,我現在就在您的房門外,方便的話請您開門」我的天啊!打開門一個笑容滿面的帥哥服務生手拿銀色的托盤,上面放了一個可口的芒果慕思,旁邊還點綴草莓、小紅莓、巧克力裝飾等,就像是電視冠軍裏蛋糕師父做的一樣,真是太sweet了,最貼心的是蠟燭只放了一根,哈! KP直說托我的福,還說她生日剛好遇到夏季折扣,我們再來一次,哈哈

第一次到香港,第一次在國外過生日,還有好姐妹相伴,真是太有意思了~~

yenchu02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