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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上有一篇統計,說的是窮忙的五大行業,窮忙就是又窮又忙啦!很巧的是五大中我就做過二大,百貨和傳播。

 

回想起在進入現在的公司前,在百貨業也待了5、6年有吧!其中還有在百貨龍頭吔!記得我的起薪是26050,並非報上寫的37000,那應該是做到樓管的top吧!可是真的是又累又忙。

除了排班制的上下班時間、不能周休二日,大月7天假小月6天假,每到年底公佈隔年的休假日時,我和同事總會算了又算,怎麼我們的休假全年加起來比公佈的還少?人資就會跟我們說:我們有符合勞基法的最低標準啦!

一個月只能休二個假日,星期六和星期日是各算一個假日,每次假日上班去巡樓面時,總是覺得有些blue,看著別人雙雙對對、呼朋引伴、攜家帶眷帶小狗,難免有些羨幕。雖說平日放假可以不用人擠人,但也沒伴啦!常常不是自己一個人就是同樣休假的同事能夠陪著打發休假時光。

 

百貨公司最愛搞一些促銷檔期了,過年前歲末出清到過完年、五月的母親節、六月的年中慶、9月夏換季、10月還莫名其妙來個1025(10b月25日早就不放假了),還有也同樣不知所以然的520檔期(直到我離開百貨界還是搞不懂520的意義),接著接著,最重要的週年慶來了。

 

我一直很慶幸前公司沒有隨其他同業起舞,週年慶做一、二個月,前公司很乾淨俐落的每年固定12天,但這12天上至總經理、下到清潔阿姨,人人都是12天全班,沒得商量!

全班是什麼?就是從早上10:30到晚上10:30,這是表定時間,但實際上一定都是9點就到(因為有火熱發燒限日商品、生日慶活動、週年慶首日...等媒體會來拍)、晚上11點以後走(因為有捨不得離開的客人、有發不完的新聞稿、處理不完的客訴),最後一天還會搞到12點,就這樣12天。

12天之後就可以休假了嗎?錯!週年慶完百貨公司還是要開門營業啊!還是要有人上班,所以大家就要協調啦!總不能週年慶結束隔天放空城吧!再說這時客訴最多了,所以平均下來大概要撐個14、15天才能休假。

年終,固定2個月;紅利,有是有,但從上分到下也沒剩多少了,又不是科技業,每分紅一次就多了一堆百萬或千萬富翁。

加班沒有加班費,報加班還得主管同意,要抵休也得看那天的班表,要是只有你一個人晚班還想抵休早走?門兒都沒有。每個月排班都要協調,早晚班大家的數量都要平均,想多休假日那下個月要還回來,以求公平起見。

還有還有什麼地震、颱風之類的,人事行政局公佈的都不算,手機不能關機等著主管打電話來,要上班還是要上班,不然放颱風假的客人到那兒逛街去?呵!

 

離開前公司、來到這裡,我才知道原來薪水可以這麼多、原來年終可以這麼好,剛開始週休二日時,我放假常不知要幹嘛?跟著大家一起放假的壞處就是到那裡都是人擠人,但,恢復正常人的日子真好啊!

 

抱怨歸抱怨,有時想想,很多像清潔阿姨、警尉阿sir,他們只有月休4天,一天工作也是超過8小時,自己實在已經很幸運了,大家都是在賺辛苦錢,就拜託拜託官老爺們別再"肚咕",想想辦法幫幫在M型山谷裡的廣大老百姓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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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enchu02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